尊敬的客户:
根据郑商所《关于调整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手续费标准的通知》(郑商函〔2024〕342号)通知,相关期货合约公司基准保证金标准作如下调整:
一、自2024年6月4日结算时起,锰硅期货2407、2408、2409、2410、2411、2412及2501合约公司基准保证金比例调整为20%;期货期权卖方保证金中涉及的标的期货合约保证金比例按客户期货保证金标准执行。
二、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与现行规则规定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兴证期货有限公司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