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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证期货有限公司基金产品风险评级方法说明

2017/7/16 20:09:35 创建者:chujijun 作者: 来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适用性指导意见》、《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基金募集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期货行业执行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指引》以及《兴证期货有限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等相关规章制度,结合我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兴证期货有限公司代销基金产品风险评级细则》、《兴证期货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业务产品风险评估标准与方法》,现就其中基金产品(含资管产品)和服务风险等级评级方法向投资者公示如下:

一、公司了解所销售产品或者所提供服务的信息,根据风险特征和程度,采用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对基金产品和提供的服务划分风险等级。

二、根据基金产品或者服务风险因素与风险等级的相关性,确定各项评估因素的分值和权重,建立评估分值与基金产品风险等级的对应关系。

三、基金产品或者服务的风险评估以其风险等级来具体反映。基金产品和服务的风险等级分为五级,依次为:R1低风险、R2中低风险、R3中风险、R4中高风险、R5高风险

四、风险等级划分评估表由管理人风险评级表、投资能力/顾问风险评级表、产品风险评级表三部分组成,涵盖了管理人、投资顾问、产品三个方面的风险能力评价。

 ()管理人及投资顾问风险评估包括股东背景、治理结构、公司管理、内控风险制度、核心团队稳定性、投研实力、历史业绩评价、从业人员合规性等。

(二)产品风险评级评估项目包括流动性、到期时限、资金杠杆、结构复杂性、投资单位产品或相关服务的最低金额、投资方向/投资范围/投资限制、募集方式、固定和浮动费率、发行人等相关主体的信用情况、同类产品或者服务过往业绩、投资策略、预警止损安排等。

五、公司根据上述要素综合评定基金产品和服务风险等级。

六、公司评定的基金产品或服务的风险等级与中国期货业协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相关名录不一致的,遵循孰高原则确定最终风险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