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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兴鑫金秋拾麦-明汯1号资产管理计划第三次清盘通知

2017/10/13 13:29:44 创建者:zhouqiang 作者: 来源:

尊敬的委托人、托管人:

  由我司担任资产管理人的“兴鑫金秋拾麦-明汯1号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该计划”)于2016年6月20日成立,产品存续期1年。根据《兴鑫金秋拾麦-明汯1号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产品委托人提出赎回申请,赎回后该产品委托人少于2人,触发了合同提前终止的条款。故该计划于2017年5月18日正式进入清算阶段,由于第一次、第二次清盘时该计划有未变现的资产存在,现该计划所持有的股票已于2017年10月13日部分变现。现我司作为该计划的管理人按照合同约定,决定于2017年10月13日将依法对资产管理计划财产进行第三次清算。该计划的第三次清算日为【2017】年【10】月【13】日。

  为最大限度保证资产委托人的利益,资产管理人于该计划终止日对资产管理计划财产进行清算,清算完成后将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分配。

 

特此公告。

 

兴证期货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