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关于调整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涨跌停板幅度、交易手续费标准和交易指令每次最小开仓下单量的公告》(〔2026〕91号)通知,相关期货合约公司基准保证金标准作如下调整:
一、自2026年6月24日结算时起,相关期货合约公司基准保证金调整为:PTA期货2608及2609合约的公司客户基准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5%;甲醇期货2608及2609合约的公司客户基准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5%;短纤期货2608及2609合约的公司客户基准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5%;对二甲苯期货2608及2609合约的公司客户基准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6%;瓶片期货2608及2609合约的公司客户基准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5%;丙烯期货2608及2609合约的公司客户基准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5%;硅铁期货合约的公司客户基准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3%;锰硅期货合约的公司客户基准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5%。期货期权卖方保证金中涉及的标的期货合约保证金比例按客户期货保证金标准执行。
二、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与现行规则规定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兴证期货有限公司
202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