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关于燃料油期货相关合约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期发〔2026〕86号)、《关于调整燃料油期货相关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比例的通知》(上期发〔2026〕87号)、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关于调整原油等期货相关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比例的通知》(上能发〔2026〕20号)通知,相关期货合约公司基准保证金标准作如下调整:
一、自2026年3月4日(星期三)收盘结算时起,相关期货合约公司基准保证金调整为:燃料油期货fu2604合约的套保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为24%,一般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为25%;燃料油期货fu2605、fu2606、fu2607、fu2608合约的套保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为21%,一般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为22%;原油期货sc2604、sc2605、sc2606合约套保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为21%,一般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为22%;低硫燃料油期货lu2605合约的套保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为21%,一般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为22%;低硫燃料油期货lu2607合约的套保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为19%,一般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为20%;集运指数(欧线)期货ec2604、ec2605、ec2606、ec2607、ec2608、ec2609、ec2612合约的套保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为38%,一般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为38%;集运指数(欧线)期货ec2610合约的套保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为36%,一般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为36%;期货期权卖方保证金中涉及的标的期货合约保证金比例按客户期货保证金标准执行。
二、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与现行规则规定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兴证期货有限公司
202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