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托管人:
由我司担任资产管理人的“兴鑫-耀之债券增强型1号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该计划”)于2016年7月27日成立。产品存续期5年,现因该计划2018年8月23日开放日委托人提出赎回申请,赎回后该计划委托人少于2人,触发了合同提前终止的条款。我司作为该计划的管理人,按照合同约定,决定终止该计划。计划终止日起该计划进入清算程序,将依法对资产管理计划财产进行清算。该计划的终止日为【2018】年【8】月【30】日。
为最大限度保证资产委托人的利益,资产管理人于该计划终止日对资产管理计划财产进行清算,清算完成后将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分配。
特此公告。
兴证期货有限公司
2018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