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托管人:
由我司担任资产管理人的“兴鑫-期期量化1号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该计划”)于2017年5月9日成立。产品存续期2年,现因该计划2018年2月7日开放日委托人提出赎回申请,赎回后该计划委托人少于2人,触发了合同提前终止的条款。我司作为该计划的管理人,按照合同约定,决定终止该计划。故该计划于2018年2月7日正式进入清算阶段,由于第一次清盘时该计划有未变现的资产存在,现该计划所持有的资产已于2018年8月6日全部变现。现我司作为该计划的管理人按照合同约定,决定于【2018】年【8】月【6】日将对资产管理计划财产进行第二次清算。
为最大限度保证资产委托人的利益,资产管理人于该计划二次清盘日对资产管理计划财产进行清算,清算完成后将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分配。
特此公告。
兴证期货有限公司
2018年8月6日